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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责和管理范围,市规划局设机关党委和七个职能科室。
1、机关党委:
负责局系统的党群和统战工作,配合纪检部门负责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2、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工作,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承担局领导的秘书工作及文秘、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保卫、保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文件传阅、文书档案、图书资料、物品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规划系统综合信息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作免考核、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和劳动工资、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制度的制定、实施。
3、法规监察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有关规划和测绘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规划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检查和指导全市的规划执法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巡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系统干部各种培训工作。
4、技术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负责规划编制成果的组织审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规划报批和规划公告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除民房、涉农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用地的审核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土地经营项目审查论证,并下发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的资金管理和技术管理;负责全市规划系统的科技发展工作。
5、工程规划管理一科
负责受理城市规划内除民房、涉农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之外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建筑立面审查,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工程规划管理二科
负责受理城市规划区内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的民房项目、涉农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开工放线、复线、验线及竣工验收的规划管理工作。
7、民房管理科
负责受理城市规划区内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的民房项目、涉农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开放线、复线、验线及竣工验收的规划管理工作。
8、市政管理科
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装修、窗改门及落地广告牌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地上、地下各类综合管线及地上、地下空间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和审批,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开放线、复线、验线及竣工验收的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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